高职院校专项计划,即“高职(高专)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项计划”。主要以扶持农村贫困等地区的考生,在全国高职招生计划中抽取的部分招生计划。如果招不满则将剩余名额纳入普通高职招生名额。
为推进教育扶贫工作,实现教育精准扶贫,自2016年开始,山东省启动实施高职(高专)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,简称“高职院校专项计划”,确定部分办学水平较高、培养质量好的高职院校,安排适合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专业,单列计划、单独录取,招收我省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。
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,可以报考“高职院校专项计划”:1.山东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;2.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,且参加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。
1、符合本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;
2、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,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;
3、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;
4、具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。